福建省2013年高考志愿填报之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模式

懒人考试网    来源: 阳光高考门户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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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梯度志愿投档模式
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院校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比例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其他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相对于“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而言,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志愿,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被确认不满足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接着对下一个位次的考生再进行这一步骤,直至本批位次最后一个考生。
平行志愿投档分为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两类。
三、一档多投投档模式
一档多投投档模式是相对于“一档一投”投档模式而言,省教育考试院将合格考生投档到其所填报本批次的所有院校,各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阅档。院校阅档后提交预录取、有顺序的候补和退档名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如果同一考生被多所院校预录取,则由录取系统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自动确定最前的一所院校,作为考生的正式录取院校;由此产生的院校预录缺额,从未录取的候补考生中按顺序递补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各科类批次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
一、文史类、理工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设置A、B两个志愿,各填报一所院校;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先进行A志愿梯度投档,A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志愿梯度投档。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2.本科一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5.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的填报与录取工作,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同时进行。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降分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有填报该院校常规志愿的考生中,在线下20分(其中省内民办院校在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省内院校(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填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有关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教育考试院,以便这些考生能参加该批次的常规志愿投档。
二、艺术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类型)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的投档模式。常规志愿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不设征求志愿。
2.本科批次全部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A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B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高职(专科)批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分、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四、高职单招类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批,按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和医药卫生类等11个类别组织录取。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全部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本科批设3个院校专业平行志愿。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10个(01、02、03、……10)、征求志愿设1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
(三)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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