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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高考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上报通知

核心导阅与摘要:

内蒙古阳光高考门户导读:内蒙古2014高考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上报通知如下。

内蒙古阳光高考门户导读:内蒙古2014高考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上报通知如下: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一)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却没有据实填写。
 
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 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表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
 
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参加过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为应届毕业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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